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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无形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是按什么比例扣除的呀?

形成的无形资产,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丧失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对其尚未摊销的余额,就其余额的[url=]150%[/url]在税前扣除。


这是我查到的资料,但我的老师说150%这个数据不对,现在是该政策了吗?现在是按余额的百分之多少扣除呀?




827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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