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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确认销售收入
不忘初心
请问各位老师:
2017年签的合同金额30万,预付9万,发货前付18万,留10%(3万)质保金,验收合格后付清,当年货已发出,未开票,未确认收入,设备在2018年初已经验收合格,质保金至今未付。
因为质保金未付固我公司没有开票,如果要现在确认收入,是确认27万的收入?还是30万收入?是否应同时结转相应成本,计提相关税金及附加。
如我公司一直不确认收入,会有什么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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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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