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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代理公司支付的工资能否作为福利费的计提基数作为所得税据实扣除?
chf***888
请教老师们
我公司注册地是外地,但是全员工工作地方都在北上广城市,所以我公司在北京找了一家人才代理公司帮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及支付工资,员工和公司签的都是劳动合同,像此类型的操作形式所涉及的员工工资是按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这个明细核算还是按劳务费核算呢?这样形式的发放工资能否作为福利费的计提基数在所得税据实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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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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