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1230)
【每日财税要闻】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和7-30日。2020年10月11日举行综合阶段及专业阶段部分科目考试,2020年10月17-18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2020年10月24-25日举行欧洲考区考试。
2.财政部会计司等四家单位联合发布《我国上市公司2018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2018年94.63%的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其中96.7%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整体有效。
3.财政部等13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将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4.证监会发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商誉减值审计与评估专题检查情况的通报》。内部控制审计专题检查中,3家会计所及40人次注会被相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商誉减值审计与评估专题检查中,16家会计所和58人次注会、20家评估机构和48人次资产评估师分别被相关证监局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
5.新修订的《证券法》正式公布。新法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大幅提高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取消了会计所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改为备案。
6.《契税法草案》《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
7.三部门发布《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强化中介机构勤勉尽责。
(以上信息主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国资委、新华社网站)
【实务技巧】
计算留抵退税时,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纳税人前期待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部分)于当期转入后,在纳税人申请退还留抵税额时是否构成上述“进项构成比例”计算中分子、分母的一部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39号)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对于纳税人前期待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在4月1日后可以一次性转入,在转入当期,这部分进项税额视同取得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参与“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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