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1129)
【每日财税要闻】
1.证监会表示,正积极推动并配合国家立法机关进一步强化对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披露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行政、刑事责任的追究。
2.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完善中介组织和智力支撑体系。加强与国际组织、各国各地区相关机构和工商业界交流合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贸促机构在贸易促进、信息交流、标准体系建设、行业自律、应对摩擦等方面的作用,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
3.教育部就《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和收支金额较大或规模较大的直属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国政府网、教育部、中国证券网网站)
【实务技巧】
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技术咨询合同也属于一种常见的合同。那么,签订技术咨询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第二条规定: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
1. 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 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 其他专业项目。
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