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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房
11***88
公司成立前,股东出资租下集体土地,用于建房子,一楼铺面出租,二楼和三楼开餐馆,四到8楼做酒店,9到30楼是卖给村民住。一到8楼算固定资产还是每层单独算固定资产呢,该 如何提房屋折旧?付给村民的租金放什么科目,要交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吗?支付的各项费用都是股东先于公司成立前给的,收到的发票也是股东抬头的发票,公司成立后这些发票可以入账吗?不可以的话建好的房子怎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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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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