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想要请教大家
目前我们公司有一份合同,是和A公司签订的。但是给我们公司打来货款的又是B公司。实际上B公司应该把这笔货款先转给A公司,再由A公司转给我们公司,但是B公司却没有执行这个操作,直接把货款给我们公司转过来了。和我们公司签订合同的是A公司,我们开票的购货方单位也是A公司,和B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但是现在这笔由B公司转来的货款在我们公司账上。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操作? 把这笔货款给B公司退回去吗 ? 那么退回去的话又应该以什么理由呢 ? 如果是假设以借款名义向B公司借款,现在归还借款,那岂不是我们公司还要支付利息给B公司 ? 所以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还要请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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