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执行政府会计的单位的合并会计报告的合并范围

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中第二十二条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一般应当以财政预算拨款关系为基础予以确定。有下级预算单位的部门(单位)为合并主体,其下级预算单位为被合并主体。合并主体应当将其全部被合并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部门(单位)所属的企业不纳入部门(单位)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请问各位老师,某广播电视台(财政预算拨款单位)投资并且控股的公司在本年度的合并报表中是否属于合并范围?

1968人看过 5年前

全部评论(2)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