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神,按照权责发生制,在实际发生业务的时候确认收入、成本。 从收入来说,如果这笔业务要好几个月后甚至跨年才开出发票给客户(施工小企业应该经常会这样吧),但现在已经确认收入了,记账凭证上记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那这张记账凭证后面不是没有原始凭证可以附吗,是先放着,留到到时候开出发票之后再把发票附到这张记账凭证后面吗?那确认收入的时间和开出发票上记载的时间相差这么久没关系吗?报税的时候,这种收入应该是按照正常有发票的收入,而不是无票收入来申报对吧? 从这笔业务的成本来说,是要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成本吗?因为是施工企业,成本不好确认,都是施工后才实际发生,而且发生的时间也比较长,如果要同时确认成本的话,那就要先预估对吧?如果后期的成本主要是员工要报销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以及一些购入的施工材料的话,因为确认收入同时确认成本,在确认的时候施工材料还没有购入,以及施工相关的差旅费还没报销,那这种成本要怎么做账务处理啊?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简直懵逼,假如现在确认好了成本,那我后期收到关于该笔业务的成本的发票(差旅费发票、购入施工材料等的发票)实在找到当时确认成本的记账凭证,然后附上去吗?如果有些成本的发票没有呢?因为一些是不给发票的,那这样要怎么处理啊?有没有被我绕晕
学艺不精,还请各位大神帮忙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