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1017)
【每日财税要闻】
1.中税协发布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环境下故障处理办法。
2.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汇报,要求确保为企业减负担、为发展增动能;部署以更优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支持地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招商部门、团队内非公务员岗位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对出境招商活动、团组申请等予以支持。
3.证监会同意7家公司科创板IPO注册。包括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税协、中国政府网、证监会网站)
【实务技巧】
纳税人如何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
纳税人可亲自前往或委托他人到办税服务厅前台申请开具《纳税记录》,也可以通过自助终端机自行打印《纳税记录》。
纳税人委托他人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需持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5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