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高手!政府与企业合作的3P项目,政府组建的临时机构应该如何做账?
政府与企业合作了一个3P项目,有政府方、投资方、承建方。我部是由政府组织的指挥部,属于临时机构。指挥部有2项资金收支,一个是的办公资金和补偿给老百姓的拆迁资金,都是由投资方给的。办公资金作为拆迁期间临时指挥部办公使用,拆迁资金,由投资方打给政府的临时指挥部,再由政府的临时指挥部打给老百姓。在拆迁补偿工作完毕后,政府临时指挥部办公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及剩余资金都要移交给投资方,那么在拆迁期间政府的临时指挥部应该如何做账?跪求各位高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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