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侠!!一般纳税人通过进出口公司进口货物(进出口公司先支付货款+运费+报关费+保险费等)运输条款CIF,海关缴款单上完税价+增值税=人民币271225.99(含增值税31202.99)。原始凭证只有海关缴款书和报关单,其他的没有。实际我司付给进出口公司对公账上是248500元,剩下的私账付给进出口公司。这个差额(271225.99-248500=22725.99 )怎么做分录处理??
收到货物做的分录:
借:库存商品 240023
应交税费-进项税 31202.99
贷:应付账款 271225.99
实际支付时: 借: 应付账款 248500 贷:银行存款 24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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