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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行讨论一个问题
今年7月份我们nei账会计做的一张往来凭证,第一次挂账是借方:其他应收-XX,贷方:银行存款,实际应该为借方:应付账款-XX,贷方:银行存款。nei账会计后面做了一张红字冲销借方:其他应收-XX,贷方:银行存款,然后按正确的做借方:应付账款-XX,贷方:银行存款,我审的凭证,我个人认为做错了的就该红字冲销,消除错误对总的发生额的影响,我们领导说应该直接把其他应收转到应付,还让我去查查往来科目是怎么用的,各位同行觉得怎么做才是最正确最合适的处理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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