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611)
【每日财税要闻】
1.中注协正式发布2018年度业务收入前100家会计所信息,普华永道中天列第1。比较公示版少了深圳鹏盛,多了北京高商万达。2018年度全国会计所实现业务收入792.54亿元,包括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的业务收入则合计为1014.8亿元。
2.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上线运行的公告》,系统定于6月10日正式上线运行,点击网站上公示的电子营业执照亮照图标可进行真伪查验。
3.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8届本科毕业生从事最多的职业类是“中小学教育”,就业比例为19.3%,其后是“财务/审计/税务/统计”(15.9%)、“行政/后勤”(14.3%)。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注协、市场监管总局、21世纪经济报道网站)
【实务技巧】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时,需要注意什么?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只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进项税。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或免税,上环节运输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未缴纳增值税,也就不存在下环节进项抵扣的问题;
(二)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的旅客运输扣税凭证,都必须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纳税人手写无效;
(三)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上的价款是分项列示的,包括票价、燃油附加费和民航发展基金。因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企业的销售收入。因此计算抵扣的基础是票价加燃油附加费;
(四)除扣税凭证和进项税计算方法的特殊规定外,对于旅客运输的进项税抵扣原则,需要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基本规定。比如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的不得抵扣;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情形的不得抵扣等等;
(五)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个人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属于可以抵扣的范围。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