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我单位给徐工加工毛坯,徐工给我们毛坯时,向我们开具进项发票,我们加工完成后再向徐工开具销售发票(并非加工费),徐工给我 们的毛坯要原数收回,若我方生产废了,徐 工收回过磅当废料(由我方向徐工开具废料销售发票),,2018年时我单位收到徐工开具进项发票数量300件(入库数量相符),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料废20件,不能再当正常产品,2018件这20件料废毛坯我方也未做销售处理,2019年徐工将这20件废料收回(我方开具废料发票),,由于我方2018年产废的20件未做销售处理,汇算清交2018年所得税时还需要进行调整吗?除此 之外 还要做其他操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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