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约车不论是车主自带车辆还是分期付款购入,车辆均在公司名下,其中分期付款有融资的性质,请问该形式的账务处理方式?
2、网约车车主与公司是否存在劳务关系?每次支付与车主的车费账务如何处理?目前大家均不需提供劳务发票,且也未代缴个税,其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3、网约车产生的相关检审费、过路费、油费等由网约车公司代付吗?也就是网约车主需要开具公司抬头发票?
4、网约车公司的收入系佣金收入,按简易征收3%率税操作,那么税额计算是否=佣金收入/(1+3%)*3%,我看到《财务会计》2017第7期计算为:
佣金收入*3%/(1+3%),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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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