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普及,在使用中也碰到了一些问题。现在我们对一些操作要点进行总结,以帮助大家规避这一新型结算方式的风险。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存储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所以企业在使用前首先需要向银行申请开通电票功能,然后在收到客户支付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后,在电票签收菜单中点击“签收”按纽即可。
那么如何判别一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可为公司所接收呢?
首先看标题,标题应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而不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其次看出票日及到期日(一手票)或收到日与到期日(转让票),二者之间的时间差越大,则意味着贴现时所需支付的利息越多;
再次看出票人的开户银行信息,以辨别这张银票是由银行开立还是财务公司开立;
然后看承兑人信息,看承兑人是银行还是财务公司。这一点非常重要,这关乎到将来票据到期时能否安全收到款项。
由于财务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签发的票据标题也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但财务公司的实力与信用和银行不可同日而语,所以这一点要特别注意,对于财务公司签发的票据在收取时要慎重;
再看“能否转让”标志----通常应是“可转让”,但不排除有第一次操作的人员在开立票据时,可能会选成“不可转让”。不可转让的银票可以收,但不能再进行转让、质押、贴现等操作,只能到期托收,很明显受限过多。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电话找到出票人,让对方重新修正后再作签收。
接下来点击查看票据背面信息---查看票据的背书信息。
背书人名称应是自己企业交易的对方公司,也就是客户;被背书人应是自己企业的名称。这里要注意的是背书人应为自己的正常贸易往来企业,这关乎到将来票据到期,如万一收不到款项,可以向前手追索。
最后再查看票据背面信息---不得转让标记,这里一般应是“可转让”。若是“不可转让”,此票据只流通到自己企业为止,只能到期托收,不能再转让、质押或贴现。
以下为几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样:
票样1 、正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正面
票样2 、正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面
票样3、需关注的票据正面,(开户行及承兑行为财务公司,此种票据类似商票)
票样4关注票据正面(出票行为招商银行,但承兑人为财务公司,此类票据为借壳开票,最终解释权依然归承兑人)
电子银票签收成功后,到期应如何办理托收呢?
票据到期,只需在网银系统菜单中找到“提示付款”,点进去将相应的到期票据提交给银行即可,然后坐等收钱。
这里有个小提示,若承兑人为银行,通常选“线上”清算,如承兑人非银行,通常选“线下”清算。
如果票据到期后托收不到款项怎么办?
注意:通常来说,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在提示付款后,当天款项即应能入账。(节假日顺延)
若提示付款3天后企业还没收到托收款,应主动联系承兑银行的票据解付岗位人员进行催收,联系电话可以通过114查询到。通常催收后2-3小时资金会到账。若催收后仍不到账,应再次联系银行,请银行详细说明原因,根据银行的回复再做计划。
如若承兑人是财务公司,经提示付款后一直不解付,应电话联系承兑人,询问对方何时可以兑付,是否有付款计划。依承兑人的付款计划,每天追踪付款进度,必要时可以去承兑人当地实地考察,以辨别承兑人给付计划的可靠性;
另外,对于托收出现困难的情况,财务应通知企业销售部门,请其告知前手客户这一状况,让对方有所准备。如若企业收不到钱,会向前手追索。同时通知公司法务部门,向承兑人发催收函。
如能与前手客户达成一致,可向前手追索,此时,要做以下几项操作:
(1)、撤销自己的付款提示;
(2)、在网银系统票据中,有 “追索”菜单,将相应的票据做追索事项。
注意:此步操作一定要慎重,一旦发起了追索,后续将不可以再做提示付款动作。故一般是先收到对方相应款项后,再发起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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