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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构成要素列表

序号税目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申报期限
计算方式计算公式
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按年度合并计算综合所得按月分项年收入额-600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月收入额-5000.00
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按次分项(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次收入-次收入*20%
3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次收入-次收入*20%)*70%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次收入-次收入*20%
5经营所得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600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次(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次收入额
7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次(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次收入-800.0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00的)
次收入-次收入*20%(每次收入4000.00以上的)
8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9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次(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次收入额
1663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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