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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垫款无法收回的财税处理

各位大咖,请教个问题:

    A公司为未开立银行账户的全资子公司B代垫费用款10万。截止B公司注销,A公司都未对B公司进行资本的实缴到位。目前,B公司已经注销。

   想请教下:1、A公司对于该笔其他应收-B的10万,财务上应如何处理,确认营业外还是坏账损失?或者投资损失。

               2、A公司这笔损失,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抵扣,应如何处理好些呢。

    拜谢。

1308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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