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9]5号); 3月29日,中注协针对上述修订的审计准则发布24项应用指南。该批准则和应用指南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批发布的18项审计准则和24项应用指南均为修订,涉及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应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财务报表披露审计等三方面。本次修订,旨在满足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规范和指导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环境变化和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应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财务报表披露审计等三个方面审计实务的新发展,并保持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相关准则及应用指南。一是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利用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的情形;二是就注册会计师能否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以及在什么领域、以何种程度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为注册会计师提供职业判断框架,防止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的过度利用或不当利用。
二、关于应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相关准则及应用指南。主要是增加了注册会计师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职业道德守则,确定是否对外报告审计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要求,具体包括评价被审计单位应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恰当性、注册会计师确定是否应采取进一步措施、与其他注册会计师沟通、对相关事项形成审计工作底稿等。
三、关于财务报表披露审计相关准则及应用指南。主要是对财务报表披露的范围进行界定,指导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如何对财务报表披露进行专门考虑,以促进财务报表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
详情请见链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项审计准则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应用指南》等24项应用指南的通知:
来源:中注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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