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增值税账务处理遗留问题如何处理
某一般纳税人小公司2月份待抵扣增值税为5000元,账面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借方30000元,其中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如进项,销项,已交,未交等科目都有较大余额未结转,以前该公司的会计换了几个,每个月的增值税都是按时报了并交纳。现在想把这个账务和实际税金调成一样。请教如何处理较为妥当。 我看了好几家小公司都有这种情况,进项和销项期末没有结转到未交税金里面去,交税又是通过未交税金或已交税金科目处理,如果账务处理不规范,长时间未进行核对,导致账实不一致。这种情况或有什么样的税务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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