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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及计算方式

财税法谈

     财税【2018】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中,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做了规定说明。

     该政策中,全年一次性奖的计算方式承接了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内容。同时,设定了一个3年的缓冲期间,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全年一次奖金,提供了两种方式以供选用:(1)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2)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发放的,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征税。


政策条文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执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举例说明

(1)、 2021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

     张三2019年2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万元,则12万÷12个月=1万元/月。通过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得出,适用的税率为10%。则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万×10%-210=11790元,因此,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为11790元。    

   (2)、  2021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全年综合所得

     张三2019年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万,假设当年除全年一次性奖金外的19年应纳税综合所得为3万元(各项扣除项目均已享受),则12万并入后,对其2019年汇算清缴时,全年的应纳税综合所得为15万。 其中,12万的一次性奖金在计算中,各部分对应的纳税金额为0.6万×3%=180元,(12万-0.6万)×10%=11400元,共承担个人所得税税金180+11400=11580元。

     以上两种方式采用哪种更合适,需要个人根据自身情况而定。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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