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起,又有几项增值税新政策开始执行,从新版的防伪发票到罕见药品降税等,许多新政都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中,最应该引人关注的政策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再次扩大(住宿业、建筑业、鉴证咨询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越来越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更加便利的参与到各类经济业务中来。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措施不断出台,纳税人是时候重新考虑一下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问题了。
配合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但是按此前的思路,既然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就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月销售额必须超过免税额度之后,才能自行开具使用专用发票。如果此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追回专票或开具红票后才能享受免税优惠。
2、现行政策中明确,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当然,此处也要提醒纳税人注意,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选择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意味着这部分销售额放弃了免税,只能就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享受免税优惠。而且必须满足开具专票的月销售额和开具普通发票的月销售额之和不超过10万元的条件,才能享受免税优惠。不能因为开具专用发票的部分已经交过增值税额,就把这部分销售额中10万元的免税额度中剔除。
4、除了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外,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等。据了解,各地已经纷纷出台政策,对上述税费予以减征,并且减征幅度都是按50%的上限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本来就远低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而且这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仅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这让此前很多符合条件但没来得及办理身份转换的纳税人感到懊悔。好在,为了使得小微企业的普惠政策让更多纳税人受益,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办理期限从此前的2018年12月31日前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条件也有所放宽,不再局限于原执行年销售额50万元和80万元标准的传统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要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都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可以说,从政策层面来看,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障碍已经取消。而且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不影响以后再次成为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是否转变纳税人身份主要需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1.自身税负问题。
考虑税负的影响,除了要考虑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之外,还要考虑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对税负的影响。若纳税人进项税额较多,增值率(增值额除以销售额的比例)较低的话,按一般纳税人计算纳税的税负可能更低。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判断,何种计税方式下自身的实际税负更低。
2.购买方的需求。
长期以来,很多企业购买商品选择的采购对象时,都要求对方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要求可以拿到一般税率下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在采购价格相等的情况下,这样做对企业是有益的。但是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更低,产品销售价格可以适当降低,使购销双方都可以受益。购买方可以利用利润平衡点,测算出不同采购渠道下不含税采购价格的对比情况,进而选择合适购买渠道。
此外,长期以来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虽然,试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已经执行了很多年,但是距离被所有企业熟悉认可还有一段路要走。
虽然现在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的范围没有扩展到所有行业,但是趋势已经很明显,随着征管水平的提升,小规模纳税人最终必定可以实现全行业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但是纳税人身份转换是有期限的,机会不容错过,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要认真考虑一下纳税身份的选择问题。
最终,我们一起期待2019年可以看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期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3档变2档、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可以再次简并。
来源:会计圈那点事儿原创内容,作者:张敏,转载请联系授权,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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