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部审计意见调整的zhenggai分录,是按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会计估计变更?
如题,根据外部审计意见zhenggai(ZG)的,是按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会计估计变更?1.外部审计:
(1)事务所年终审计,哪些需要调账?哪些调表不调账?
(2)政府审计明确需要调账的ZG,按照审计意见ZG的事项,涉及以前年度的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科目么?
需要说明的是,很多ZG并不是由于会计人员列支错误,但体现出来的ZG意见总是免不了调账,到底要不要追溯调整?
大家实务中都是怎么做的?
比如说,举个例子,审计要求将2013-2018年已报销的通讯费列支进工资,2018年的尚未决算,还好说。
那2013-2017年的通讯费,当年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在以前年度通过发票入账了,现在要求全额调整进工资,究竟是
适用会计政策变更呢?还是会计差错变更?
是直接调整计入ZG年度的工资呢?还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
计入当年吧,五六年的费用累计还不小。调整以前年度吧,整体对利润又没有什么影响。
请教,如何处理合适?
回复:4楼daisy的帖子
跟技术说了这个事情了,但还没有回复,估计最近比较忙5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