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一下公司,通过政府招投标合法取得砂石矿开采权3年,之前没有做过此类的会计处理,求助如下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1、支付砂石矿开采权成交价款1000万
借:无形资产-砂石矿 10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0万
2、支付砂石矿开采权招投标手续费 40万
借:无形资产-砂石矿 40万
贷:银行存款 40万
3、支付砂石矿开发利用方案技术服务费 18万
借:无形资产-砂石矿 18万
贷:银行存款 18万
4、支付村民耕地占用费 100万
借:无形资产-砂石矿 1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万
5、购买采矿机器设备 500万(需要安装调试后,才能正常使用,仅供此矿使用,开采完毕后变卖)
借:在建工程 500万
贷:银行存款 500万
6、支付安装调试费10万,设备正常使用,开始生产
借:在建工程 10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借:固定资产 510万
贷:在建工程 510万
7、六个月后正常生产后,每月的固定摊销(砂石矿采矿权剩余时间为3*12月-6月=30个月)
(1)无形资产摊销
借:销售费用 38.6万
贷:无形资产-砂石矿 38.6万
(2)固定资产摊销(残值5%,仅供此矿使用,开采完毕后变卖,摊销时间为30个月)
借:管理费用 17万
贷:累计折旧 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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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