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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账未实际发放的工资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的处理?

年终公司计算了一些职工完成经营任务应发的奖金,但相应项目的应收款未收回,有时应收款的回收期还比较长,所以暂时只能挂账,不能在当年兑现和发放奖金。待应收款收回后再兑现发放。请问一下精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朋友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处理:对挂账当年所得税汇算时作纳税调增处理;待实际收到应收款  实际兑现发放奖金的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进行纳税调减处理?
2571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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