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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留抵,本期出售旧固定资产适用3%税率简按2%政策,增值税减免如何账务处理

本月一般增值税留抵,出售旧固定资产价税合计103000元,公司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103000/(1+3%)×3%=3000(元)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减征额=103000/(1+3%)×1%=1000(元)
出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3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3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

增值税留抵,次月缴纳税款凭证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这样账务处理减免税款会有余额1000元,简易计余额也有1000元,正确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处理。

12810人看过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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