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现在企业用工方式也多样化。劳务派遣是我们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的用工方式。
您可能没有意识到,公司接受劳务派遣后,对派遣人员的工资,选择对的工资发放方式是可以给企业节税的。
一、两种工资发放方式
目前,劳务派遣的工资发放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公司将工资作为劳务费,全部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从收到的劳务费中发放工资
第二种,由公司直接给派遣人员发放工资。
二、方式不同、影响不同
这两种工资的发放方式选择不同,对企业的税收影响也不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4号规定,如果选择第二种方式,由公司直接给派遣人员支付工资,这部分支出是可以计入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同时规定中写明“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三、其他各项相关费用
那问题来了,与工资薪金总额基数相关费用都哪些?
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上述这些项目的当年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都是与工资薪金总额有关。
其中,福利费的扣除标准为工资总额的14%;
根据财税【2018】51号文,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为8%;
工会经费扣除标准为工资总额的2%;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扣除标准为工资总额的5%。
注意:在实际工作中,工会经费40%的部分是由税务代收,工资总额基数的增加,也意味着申报缴纳的40%金额也越大。
所以,企业的工资总额越大,与其相关的各项费用的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也就越高,从所得税角度,第二种方式有利于企业节税。
文章来源:个人公众号-财税法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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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