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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关于与其它企业一起分摊公共单项工程费用发票如何开具?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企业,与其他多个房地产公司共同在一个CBD项目建房,其中公共部分如广场和车库由我公司垫资建好后根据建筑面积分摊,现其它公司根据分摊的金额打款给我公司并要求我公司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应该如何开具什么发票,如何纳税呢?我咨询过所在地国税局长,他说有两种开票方式,一是开不动产转让发票,依据是建好的不动产部分转让给对方,二是可以开建筑**,依据是我们来什么发票就开什么发票出去。我们主管机关的意见是开具建筑**,建筑**可以分包抵税(因是老项目),但是要我们去工商增加经营项目。我们是临时业务不是长期业务,是必须要增加项目才能开具建筑**纳税? 我就想问问我们到底应该处理才好呢,请教一下各位,万分感谢 !!!!!!!
1735人看过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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