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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毕业论文因科研成果突出被评为优秀论文,并获得学校颁发的奖金,奖金由获奖毕业生和指导老师一人一半,毕业生和指导老师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因此,大学生因科研成果突出被评为优秀论文而与指导老师一起取得的学校颁发的奖金,应当分别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和“工资薪金”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学校代扣代缴。
2234人看过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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