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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统一给业主供暖,与业主签订供暖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因此,小区物业统一给业主供暖签订的合同不属于上述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001人看过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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