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5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会中指出,2018年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此时,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网上也一片叫好声。
回顾历史,我国个税起征点分别在2006年、2008年、2011年进行过上调,基本保持两三年就上调一次,而现在距离2011年确定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已经过去7年了。
如何确定个税的费用扣除标准?首先要要满足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征税不能影响基本生活。应该满足的需要,最起码包括: 吃喝住行、学习和培训、赡养老人、培育小孩。再有些精神层次的需要:例如看个电影,旅旅游。这样一算,3500的起征点的确太低了。从最现实的情况来看,经济不断发展,民众收入不断提高,更重要的是物价水平也不断攀升,所以个税起征点上调本身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另外,交的个税少了,钱袋子鼓了,消费自然更有底气。起征点的提升,将直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也能间接增加对劳动者的激励,提升就业率。起征点的提升,无疑有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起征点也需要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科学理性确定,让实际经济福利向中低收入者倾斜。
事实上,中国的个税制度设计的不公平,不仅仅在于个税起征点比较低,就税制而言,中国的个税采取分类所得税制度,这是一落后于国际潮流的,只有极少数国家实行的税制,大部分国家实行综合与个人分类所得结合的混合税制。
按照这个方向,未来的个税将全面过度到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在抵扣方式上,会综合考虑家庭负担,实现由目前的以个人为单位纳税向以家庭为单位纳税的转变,在制度设计上考虑到中国民众在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支出占个人收入的比例,应当允许这些支出从个人所得税中抵扣。类似于2017年推出的可以个税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险。
比如子女教育,二胎落地,大病医疗、房贷利息,这些都是我们的生活有确确实实影响的,提高个税起征点,并安排有关费用作合理抵扣势在必行。
看到这里,大家对于个税起征点及费用扣除一定也都有了自己的看法。不妨说出来,我们一起讨论一下哦。
更多税务实务,欢迎参加税务精英训练营>>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5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