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票清单,经常也有人问二哥各种各样的问题。
1、销货清单,是不是必须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里面开具?
2、销货清单是不是必须用那种特定的纸质打印?
3、餐饮费等一些服务类的项目需不需要打清单?
4、我怎么知道你的清单是真是假?
5、我们公司采购零件组装电脑,我购进是零件,销售时候是否开零件清单,这样我进销才匹配?
你看看,上面这些问题你都清楚吗?
实际工作中为什么用清单开票?
很明显,就是发票票面打不下了,发票票面就那么点地方,你一次性销售太多货物,自然需要开具清单,但是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事情在纳税人实际操作中也会有很多疑问,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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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清单,是不是必须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里面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也就是现在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所以,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清单,明确规定必须从系统开具,不能自己手工用EXCEL做。
至于其他发票的清单是否必须从税控系统开具,目前没有强制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文发布后,货劳司还有个解读,里面是这样写的,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这句话说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汇总开具,但是并没要求清单必须从系统开,如果销售方有自己的销售系统,自己开的购物清单也可以。其实二哥个人觉得,但凡纳入增值税新系统的其实都应该从系统开具清单。
2
专票的清单是不是必须用特定的纸质打印?
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票必须从税控系统打印清单,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在系统做好清单,用A4打印出来,你就不收,非要让我用特殊纸张打印「如图」就不科学了哈。
很多人见过那种特定软的纸质,带颜色的,就觉得专票清单必须用那种纸质打印出来,其实现在清单的打印纸税务机关没有要求,A4纸打印也可以。
不可否认以前好像是有税务局专门出售这种清单纸张,但是那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现在税务局也不出售这种纸张了,这种是针式打印,效率又低,又耗时。直接用下面的就行了。
3
我提供了餐饮服务是不是需要开清单,比如开鱼香肉丝、米饭、番茄炒蛋?
开具发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与真实业务一致,这个所谓一致不是说你提供了餐饮服务就要开鸡鸭鱼肉,各种菜名,对于你来说你的产品就是服务类,就是餐饮服务,你直接开餐饮费就可以了。
同理也适用于其他服务类的发票,比如你提供建筑服务,提供的租赁服务等等,具体可以参考开票的商品编码表。
4
我怎么知道你给我的清单是不是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出来的?
前面说了清单可以用A4打印,有些人就说了用A4容易做假,其实做不做假,用什么纸打不是主要的,要查询专票清单是否做假,很简单。
增值税发票开具新系统采取全要素采集,发票的所有信息,不管是中文还是数字都全部采集进发票库,包括详细清单,所以只要销售方是采取清单开票,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差异平台查询发票信息,你轻松的就可以查询到发票清单是不是真的。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
2、查询这张清单开票的发票,可以看到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处是详见销货清单,而且下面有个按钮是查看货物明细清单。
3、点开查看货物明细清单,你就可以看到清单明细。
5
我公司是购入零散配件进行组装成台机器来销售,购进发票都是零件等,销售时开具发票是否仍需按照零配件的名称逐一填开?如果不按照来开,是不是就经销不匹配要被监控?
这个你真的多虑了。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开具发票时,必须确保发票开具的项目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2017年16号公告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你公司最终销售的产品确是组装电脑,则应按组装电脑据实开具。所谓经销不搭配主要还是针对没有任何生产加工的商贸企业,这种企业本身就是应该购买商贸销售什么,如果出现异常,肯定存在问题,你有加工,你的产品形式已经发生了变化。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去买车,4s点是给你开车辆,还是给你开倒车镜、钢板、橡胶轮胎?
这个问题就类似于餐饮费开清单,你的产品和服务是什么就开什么,业务真实才是最重要的。
文章来源:个人公众号-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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