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后长期股权投资调整
A公司2015年分立形成B有限公司和C股份公司,B公司持有C公司30%的股份,分离式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78万。B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长期股权投资执行成本法;C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长期股权投资执行权益法。2015年底C公司用留存收益将实收资本从900万增加到2000万,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一直保持不变,财务负责人更换后发现此问题上报财务总监,其要求在2017年底把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到600万的,请问B公司在不改变会计制度的前提下是否可以调整,如何调整,调整后对2017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什么影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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