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公司是一家餐饮管理企业。 旗下有多家加盟店和直营店。关于加盟店我方一次性收取加盟费并给与餐饮技术和管理技术的培训使加盟商可以正常开店运营。关于直营店(公司控股算子公司吧)我方收取每年的管理费并参与营业管理。 因此我们有较多的培训费支出。
我个人认为
1,给加盟商和直营店培训产生的费用应属于我们的主营业务成本,
2,公司职工(培训师)外出培训提高专业知识的应属于职工教育经费。
大家说对吗? 最后算所得税时 税务局有没有可能把成本里的培训费合并到教育经费去一起考核? 因为教育经费是有2.5%的扣除标准。
请各位老师解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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