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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直接投入费用(二)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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