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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代收代付的税务问题

我公司A与B公司共同成立C公司,B公司的客户由B公司统一收款后再由对公帐户打到新成立的C公司对公户上,C公司给最终用户开票。同时B公司收15%,(据说是业务经理工资),B公司认为这是代收代付业务,15%是代收代付的服务费。

想请教:1、B公司这种代收代付是否合法合规,如果合法合规的话合同怎么签?15%怎么缴税,按什么项目********************如果15%是业务经理工资的话,是否C公司直接做工资比较合适

3098人看过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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