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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未入账的土地、房屋价值该怎么处理?
153****1600
我公司成立于2009年,土地和房屋均为自有。当时土地购入价值为1300万,房屋自建,价值600万,商用。以前的会计为了少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少报了土地和房产价值。但现在公司出让,出让价值远远大于当时实际入账的价值,因此产生巨额的所得税。所以老板就想将之前未入进去的土地和房产价值给补进去,打算补缴开业至今少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以及税务的滞纳金及罚款。请问这账应该怎么调才能够做到既达目的又不违法。,跪求高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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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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