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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投资公司运作及核算主体的问题

本人现准备就职一家国有独资的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投资方式主要是基金运作,本人不是很懂基金运作是个什么意思。我就举个例子吧,最近公司和另外两家公司在共同筹建医疗创业投资基金,为成长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资本支持,重点投资健康服务、器械设备、智慧医疗等方向。我现在弄不清楚的是核算主体。三家共同设立一个医疗创业投资基金,那么是不是还要成立一个基金公司,这个基金公司才是真正的投资业务的核算主体,而我的投资公司是这个基金公司控股或者参股股东,核算这个基金公司给我带来的投资收益就可以了? 在此先谢谢各位老师了,盼解答。
1606人看过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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