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总是分不清罚款和违约金的区别,认为都是对于自己的错误进行财务惩罚,性质上应该是一样的。有这种想法的人就大错特错了。
实践中,行政性罚款和经营性罚款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罚款,应注意区分二者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不同。
行政性罚款,不可税前扣除,其大多依据的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
经营性罚款,可税前扣除,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给予的惩罚,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罚款性质不同,税前扣除规定也不同。
【案例】
按照电价定价规则,如果企业运行了脱硫设备,上网电价可以享受脱硫电价。2016年7月湖北省物价局对A企业2015年度脱硫电价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企业有未运行脱硫装置而享受脱硫电价的情况,决定对其罚款,并向该企业下达湖北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脱硫电价罚款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税企意见不一。税务机关认为,该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不得税前扣除。A企业则认为,该罚款属于经营性罚款,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件)的规定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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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