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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对会计工作行使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
2.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单位领导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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