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使用
①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②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③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④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