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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收费

收单机构向商户收取的收单服务费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
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
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单笔交易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
贷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45%;
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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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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