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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项目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 向谁申请
一般规定 各级税务机关 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
一般规定 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
一般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 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
一般规定 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 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
特殊规定 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 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
特殊规定 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 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
特殊规定 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前作出 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
罚款 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不服 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
罚款 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 向作行政处罚决定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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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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