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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血总结之十六】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总结

票据种类

提示承兑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

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汇票

银行汇票(见票即付)

无需提示承兑

出票日起1个月

出票日起2年

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到期日起10日

到期日起2年

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

出票日起1个月

本票(见票即付)

无需提示承兑

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出票日起2年

支票(见票即付)

无需提示承兑

自出票日起10日

出票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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