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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适用情形计税依据
价款与增值税分开列明价款
价款与增值税未分开列明价款与增值税的合计金额
同一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中涉及两方以上纳税人,且未列明纳税人各自涉及金额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
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所列金额
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变更后的所列金额
【提示】变更后金额増加的,应当补缴;变更后金额减少的,可申请退还或抵缴
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计税依据减少或增加调整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计税依据
【提示】调整后金额増加的,应当补缴;调整后金额减少的,可申请退还或抵缴
境内的货物多式联运釆用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
采用分程结算运费的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转让股权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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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2)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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