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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付款业务的时间

(1)非企业类存款人
一般规定: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除外规定(不用等3个工作日):①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②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

(2)企业类存款人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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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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