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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劳动报酬

1.工资支付
(1)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代替;
(2)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遇休息日、休假日提前支付;
(3)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4)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
(5)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
2.加班工资
(1)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有工资,无加班费。
(2)工作日加班:1.5倍工资。
(3)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补休:2倍工资或补休。
(4)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
3.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补贴、津贴和保险。
4.扣工资。
(1)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706人看过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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