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法律体系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文件规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含以下七个法律部门: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法律: ①有关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制度的法律; ②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法律; ③有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法律; ④有关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法律 |
(二)民商法 | 1.民商法是规范民事、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可以分为民法和商法。 2.民法调整的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商法可以看作是民法中的一个特殊部分,是在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适应现代商事活动的需要逐渐发展起来的,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破产、证券、期货、保险、票据、海商等方面的法律 |
(三)行政法 | 1.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有关行政管理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2.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3.在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纵向关系中,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行为由行政机关单方面依法作出,不需要双方平等协商。 4.行政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
(四)经济法 | 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经济法是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门类。 3.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二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财政、税收、金融、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法律 |
(五)劳动法与社会法 | 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社会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社会法的目的在于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需要扶助的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等 |
(六)刑法 | 1.刑法是规范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就是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该负何种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刑罚处罚的法律。 2.刑法调整的是因犯罪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所采用的调整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处罚方法,即刑罚的方法 |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 1.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已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分别对三种诉讼活动进行规范。此外,针对海事诉讼的特殊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2.非诉讼程序法是解决非诉案件的程序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 |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