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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单选题】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将上月外购的副食品用于集体福利,该批外购副食品在购进时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账面成本为10000元(其中含运费2000元)。已知副食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6%,运费的增值税税率为10%,则该食品厂2018年10月应转出进项税额为( )元。
A.1285.27
B.1480
C.1379.31
D.1600
642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6)
2024经济法
2
1年前
天道酬勤
该食品厂10月应转出进项税额=(10000-2000)×16%+2000×10%=1480(元)。
1年前
天道酬勤
B
1年前
秦塬
B
1年前
拥风
B
1年前
荣誉
【答案】B
【解析】该食品厂10月应转出进项税额=(10000-2000)×16%+2000×10%=1480(元)。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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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